信阳市浉河区小小卤味店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经营食品的食品案
添加时间:2018-09-18 08:00:00 来源: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信浉)食药监食罚〔2018〕132号 |
处罚名称 | 信阳市浉河区小小卤味店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经营食品的食品案 |
处罚类别1 | 没收非法财物 |
处罚类别2 | 罚款 |
处罚事由 | 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经营食品的食品案 |
处罚依据 | 《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四)项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信阳市浉河区小小卤味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组织机构代码 | |
工商登记码 | 411502615275132 |
税务登记号 | |
居民身份证号 | 210222********6614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成小小 |
处罚结果 | 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9-10 |
处罚机关 | 浉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当前状态 | 0 |
地方编码 | 411502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2018-09-18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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