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浉河区汇美化妆品店经营未经批准的进口化妆品案
添加时间:2018-02-13 08:00:00 来源: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信浉)食药监 妆罚【2018】1号 |
处罚名称 | 信阳市浉河区汇美化妆品店经营未经批准的进口化妆品案 |
处罚类别1 | 没收非法财物 |
处罚类别2 | |
处罚事由 | 信阳市浉河区汇美化妆品店经营未经批准的进口化妆品 |
处罚依据 |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二十六条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信阳市浉河区汇美化妆品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组织机构代码 | |
工商登记码 | 411502615258252 |
税务登记号 | |
居民身份证号 | 411528********1040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陈贝贝 |
处罚结果 | 没收非法财物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2-07 |
处罚机关 | 信阳市浉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当前状态 | 0 |
地方编码 | 411502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2018-02-13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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