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美家乐实业有限公司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添加时间:2019-04-18 08:00:00 来源: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信浉)食药监食罚〔2019〕7号 |
处罚名称 | 信阳美家乐实业有限公司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
处罚类别1 | 没收违法所得 |
处罚类别2 | 罚款 |
处罚事由 | 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信阳美家乐实业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500322304728J |
组织机构代码 | |
工商登记码 | |
税务登记号 | |
居民身份证号 | 143141********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周峰 |
处罚结果 |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4-11 |
处罚机关 | 浉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当前状态 | 0 |
地方编码 | 411502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2019-04-18 |
备注 |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信阳市浉河区钱柜餐饮娱乐中心(刘丽莉)经营无中文标签的食品
下一篇:信阳市浉河区陈记固始鸡汤馆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