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百家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
添加时间:2019-01-10 08:00:00 来源: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信浉)食药监食罚〔2018〕200号 |
处罚名称 | 信阳市百家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 |
处罚类别1 | 没收违法所得 |
处罚类别2 | 罚款 |
处罚事由 | 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 |
处罚依据 |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信阳市百家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5007324601763 |
组织机构代码 | |
工商登记码 | |
税务登记号 | |
居民身份证号 | 411102********153X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杨耀军 |
处罚结果 |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1-03 |
处罚机关 | 浉河区食药监局 |
当前状态 | 0 |
地方编码 | 411502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2019-01-10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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