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商城县供电公司违规收费
添加时间:2018-08-22 17:09:36 来源: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信价检处【2017】05号 |
处罚名称 | 1、违反政府定价收取电费; 2、对部分学校执行力调电价,违规收费。 |
处罚类别1 | 没收违法所得 |
处罚类别2 | 罚款 |
处罚事由 | 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的通知》(豫发改价检〔2017〕380号)文件精神,我办于2017年5月25日至8月10日对该公司2016年1月至2017年6月间的电价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经查证核实,该公司存在如下违价事实: 1、违反政府定价收取电费; 2、对部分学校执行力调电价,违规收费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规范价格行政处罚权的若干规定》第七条第(一)项;《规范价格行政处罚权的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第(一)项。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商城县供电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组织机构代码 | |
工商登记码 | |
税务登记号 | |
居民身份证号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沈德贵 |
处罚结果 | 1、没收违法所得58094.99元; 2、罚款116189.98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12-20 |
处罚机关 | 信阳市物价管理办公室 |
当前状态 | 正常(或空白) |
地方编码 |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0000-00-00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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