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质监局关于对信阳现代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添加时间:2017-04-27 16:36:00 来源: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信质监罚字〔2017〕5号 |
处罚名称 | |
处罚类别1 | 罚款 |
处罚类别2 | |
处罚事由 | 使用未经检验的门式起重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信阳现代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503760240672K |
组织机构代码 | |
工商登记码 | |
税务登记号 | |
居民身份证号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处罚结果 | 1、责令停止使用两台未经检验的起重机; 2、处罚款叁万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1-25 |
处罚机关 | 信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当前状态 | |
地方编码 |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0000-00-00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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