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质监局关于对罗山县金石建材检测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添加时间:2017-04-27 16:24:00 来源: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信质监罚字〔2017〕3号 |
处罚名称 | |
处罚类别1 | 罚款 |
处罚类别2 | |
处罚事由 | 资质认定标志失效,仍在使用,违反《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
处罚依据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罗山县金石建材检测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411521100000124(1-1) |
组织机构代码 | |
工商登记码 | |
税务登记号 | |
居民身份证号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处罚结果 | 1、责令停止使用资质认定标志,取得有效资质认定证书后方可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2、处罚款贰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1-25 |
处罚机关 | 信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当前状态 | |
地方编码 |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0000-00-00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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