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滨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淮滨县天一药品经营有限公司仓储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的审批意见"
添加时间:2017-03-27 16:02:24 来源: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淮环审[2017] 01号 |
项目名称 | 淮滨县天一药品经营有限公司仓储设施建设项目 |
审批类别 | 许可 |
许可内容 | "一、该项目位于信阳市淮滨县产业聚集区红云东路和青年街交叉口。主要建设内容为:占地面积133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396平方米,其中综合楼2550平方米,分拣中心8700平方米,药品冷冻仓库6032平方米,配套基础设施等。 二、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核定的总量控制要求。因此,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环保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三、你单位必须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应加强项目施工及营运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将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二)项目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排放,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产业集聚区污水管网排入县城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加强固体废物的管理,分类收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卫生填埋。 (四)做好厂区绿化,营造厂区优美环境。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向我局申请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使用)。项目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具体由淮滨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 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淮滨县天一药品经营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527793210031L |
组织机构代码 | |
工商登记码 | |
税务登记号 | |
居民身份证号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王琦 |
许可决定日期 | 2017-02-14 |
许可截止期 | 2022-02-14 |
许可机关 | 淮滨县环境保护局 |
当前状态 | 正常(空白) |
地方编码 | 411527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2017-03-27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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