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滨县富民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年出栏500头肉牛养殖项目备案确认书
添加时间:2016-08-29 15:16:05 来源: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豫信淮滨农业[2015]08406 |
项目名称 | 淮滨县富民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年出栏500头肉牛养殖项目 |
审批类别 | 备案 |
许可内容 | 项目编号:豫信淮滨农业[2015]08406 企业名称:淮滨县富民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 经核查,你单位申请备案的淮滨县富民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年出栏500头肉牛养殖项目,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的规定。,准予备案。备案内容如下: 一、建设地点:栏杆办事处藕塘村 二、建设主要内容:新建建筑面积1500㎡,其中:标准化牛舍两栋400㎡,饲料存放池、拌料库、检验检疫及办公设施1000㎡,青贮池、消毒池、无害化处理池及阴井100㎡;工艺技术:购进-消毒防疫-饲料饲喂-肉牛销售;主要设备:青贮取料机、饲料混合机、饲料搅拌机、运输设备等。年出栏500头优质肉牛。 三、建设起止年限:2015年05月 至 2015年12月 四、总 投 资:600万元 ,其中: 企业自筹600万元, 国内银行贷款0万元, 其它资金0万元。 备案机关盖章 2015年05月19日 备注: 1、企业持本备案确认书办理土地、规划、环评、能评、施工许可(开工报告)等项目开工前依法依规所需的全部手续。 2、备案内容系企业自行填写,备案机关仅对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进行了审查,对其他内容应由相关机关依法独立进行审查并办理相关手续。 3、符合备案办法第十六条、十七条规定情形的,此备案确认书自动失效。 4、此备案确认书自出具之日起两年内有效(若项目在有效期内已开工建设,备案确认书在两年后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经备案机关同意可延长一年 5、此备案确认书必须打印制作,不得人工填写,不得涂改。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淮滨县富民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3411527317455265C |
组织机构代码 | |
工商登记码 | |
税务登记号 | |
居民身份证号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张敬青 |
许可决定日期 | 2015-05-19 |
许可截止期 | 2015-05-19 |
许可机关 | 淮滨县发改委 |
当前状态 | 正常(空白) |
地方编码 | 411527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2015-05-19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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