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县发改委关于对息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项目的备案
添加时间:2016-03-30 17:50:51 来源:
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
项目编号:豫信息县服务[2016]03355 | |
预先核准名称:息县宏升粮食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 |
经核查,你单位申请备案的息县宏升粮食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息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第一类鼓励类第三十二项商务服务业第5条“资产评估、校准、检测、检验等服务”的规定,准予备案。备案内容如下: | |
一、建设地点:息县产业集聚区 | |
二、建设主要内容:该项目利用企业现有土地,总建筑面积7078平方米,计划建设1栋8层检验检测大楼;工艺技术:取样(收样)-编码登记-样品预处理-样品检测-校审复核-出具检验报告;主要设备:气相色谱仪、气质联用仪、氨基酸分析仪、动态流变仪、物质测定仪等农产品检验检测设备128台(套)和实验室信息化管理系统1套 | |
三、建设起止年限:2016年03月 至 2017年06月 | |
四、 总 投 资:4260万元 ,其中: 企业自筹1260万元, 国内银行贷款3000万元, 其它资金0万元。 | |
备案机关盖章 2016年03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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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企业持本备案确认书办理土地、规划、环评、能评、施工许可(开工报告)等项目开工前依法依规所需的全部手续。 2、备案内容系企业自行填写,备案机关仅对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进行了审查,对其他内容应由相关机关依法独立进行审查并办理相关手续。 3、符合备案办法第十六条、十七条规定情形的,此备案确认书自动失效。 4、此备案确认书自出具之日起两年内有效(若项目在有效期内已开工建设,备案确认书在两年后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经备案机关同意可延长一年 5、此备案确认书必须打印制作,不得人工填写,不得涂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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