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县发改委关于对河南豫鄂皖农产品商贸物流园项目的备案
添加时间:2016-03-30 17:50:02 来源:
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
项目编号:豫信息县物流[2016]03133 | |
预先核准名称:河南息州生态农业发展科技有限公司 | |
经核查,你单位申请备案的河南息州生态农业发展科技有限公司河南豫鄂皖农产品商贸物流园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第一类鼓励类第二十九项现代物流业第2条“农产品物流配送(含冷链)设施建设,食品物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服务”的规定,准予备案。备案内容如下: | |
一、建设地点:息县产业集聚区 | |
二、建设主要内容:项目占地面积20.1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6.05万平方米,计划新建农产品仓储区、冷链物流仓储区,农产品、果蔬初加工、包装区,农产品交易、货运配送区,特色农产品/进口农产品展示、交易区,建设信息中心、检验检疫中心、电子拍卖商务中心、安保监控中心、酒店、会展中心、临街商铺、商品住宅等配套公益性服务设施;工艺技术:接收-整理-初加工-分装-发运;主要设备:叉车、货车、吊车、检验检疫设备等256台(套) | |
三、建设起止年限:2016年06月 至 2018年06月 | |
四、 总 投 资:62000万元 ,其中: 企业自筹40000万元, 国内银行贷款22000万元, 其它资金0万元。 | |
备案机关盖章 2016年03月08日 |
|
备注: | 1、企业持本备案确认书办理土地、规划、环评、能评、施工许可(开工报告)等项目开工前依法依规所需的全部手续。 2、备案内容系企业自行填写,备案机关仅对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进行了审查,对其他内容应由相关机关依法独立进行审查并办理相关手续。 3、符合备案办法第十六条、十七条规定情形的,此备案确认书自动失效。 4、此备案确认书自出具之日起两年内有效(若项目在有效期内已开工建设,备案确认书在两年后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经备案机关同意可延长一年 5、此备案确认书必须打印制作,不得人工填写,不得涂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