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县发改委关于对息县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备案
添加时间:2016-03-30 17:49:03 来源:
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
项目编号:豫信息县服务[2016]04370 | |
预先核准名称:息县宏升粮食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 |
经核查,你单位申请备案的息县宏升粮食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息县农产品批发市场,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第一类鼓励类第三十三项商贸服务业第1条“现代化的农产品、生产资料市场流通设施建设”的规定,准予备案。备案内容如下: | |
一、建设地点:息县产业集聚区 | |
二、建设主要内容:项目占地面积7.11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09万平方米,计划新建农产品电子商务中心、展销交易中心、存储仓库、初加工及包装车间,配套建设农产品检验检疫中心、综合服务中心等公益性服务设施;主要设备:信息化管理系统、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检验检疫设备、运输车辆、电子磅等 | |
三、建设起止年限:2016年04月 至 2017年12月 | |
四、 总 投 资:36600万元 ,其中: 企业自筹16600万元, 国内银行贷款20000万元, 其它资金0万元。 | |
备案机关盖章 2016年03月24日 |
|
备注: | 1、企业持本备案确认书办理土地、规划、环评、能评、施工许可(开工报告)等项目开工前依法依规所需的全部手续。 2、备案内容系企业自行填写,备案机关仅对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进行了审查,对其他内容应由相关机关依法独立进行审查并办理相关手续。 3、符合备案办法第十六条、十七条规定情形的,此备案确认书自动失效。 4、此备案确认书自出具之日起两年内有效(若项目在有效期内已开工建设,备案确认书在两年后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经备案机关同意可延长一年 5、此备案确认书必须打印制作,不得人工填写,不得涂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