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
添加时间:2016-03-04 09:08:00 来源:
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
项目编号:豫信潢川制造[2016]02957 | |
企业名称:潢川县春虎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 | |
经核查,你单位申请备案的潢川县春虎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年加工红薯粉条1000吨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版第一类第十九条第三十一款,属鼓励类项目,准予备案。备案内容如下: | |
一、建设地点:潢川县踅孜镇东街 | |
二、建设主要内容:建设厂房、加工车间、仓库等,总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达到年加工红薯粉条1000吨生产能力;工艺技术:原料—恒温和粉—三阶梯等压布浆—高温定型—中温成熟—低温冷却—粉皮分离—常温强制老化—低温恒定回生—切割成型—强压低温干燥—风冷—粉丝定长切割—包装;主要设备:全自动粉条机一台、风干机一台、切割机一台、定量包装机一台等。产品市场需求量大,前景广阔。 | |
三、建设起止年限:2016年03月 至 2017年12月 | |
四、 总 投 资:260万元 ,其中: 企业自筹260万元, 国内银行贷款0万元, 其它资金0万元。 | |
备案机关盖章 2016年03月0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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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企业持本备案确认书办理土地、规划、环评、能评、施工许可(开工报告)等项目开工前依法依规所需的全部手续。 2、备案内容系企业自行填写,备案机关仅对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进行了审查,对其他内容应由相关机关依法独立进行审查并办理相关手续。 3、符合备案办法第十六条、十七条规定情形的,此备案确认书自动失效。 4、此备案确认书自出具之日起两年内有效(若项目在有效期内已开工建设,备案确认书在两年后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经备案机关同意可延长一年 5、此备案确认书必须打印制作,不得人工填写,不得涂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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