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灵丰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农业生态观光园项目备案确认书
添加时间:2016-05-13 17:05:05 来源:
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
项目编号:豫信罗山农业[2015]19477 | |
企业名称:罗山县灵丰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
经核查,你单位申请备案的罗山县灵丰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农业生态观光园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第一类鼓励类的第一项的第二和三小项,属鼓励类项目,准予备案。备案内容如下: | |
一、建设地点:罗山县灵山镇高寨村、董桥村 | |
二、建设主要内容:土地流转1.2万亩(荒山流转6000亩,耕地6000亩),共投资24000万元,计划分5年实施,平均每年投入资金4800万。鲜果采摘区6000亩(樱桃、葡萄、冬枣、草莓、软籽石榴等四季可采摘的瓜果),休闲垂钓区200亩、雷竹种植区3000亩、花卉景观区2800亩(桂花、樱花、香樟、红果冬青、鸡爪槭等);整理土地6000亩,新建水泥路50公里;河道治理30公里;渠道20万米;新建100吨冷藏库1座;钢构大棚120座(100m*8m*2.8m);新建机井10口;新建万方大塘8口,提灌站3座,节能灌排设施完善;新组装500KVA变压器2组及输变电系统工程;新建垃圾掩埋处理中心1处;新购置产品精包装加工设备8台;新建4000㎡标准化物流仓库1座(8米高),等基础设施建设。 | |
三、建设起止年限:2015年10月 至 2019年12月 | |
四、 总 投 资:24000万元 ,其中: 企业自筹8000万元, 国内银行贷款1000万元, 其它资金15000万元。 | |
备案机关盖章 2015年10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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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企业持本备案确认书办理土地、规划、环评、能评、施工许可(开工报告)等项目开工前依法依规所需的全部手续。 2、备案内容系企业自行填写,备案机关仅对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进行了审查,对其他内容应由相关机关依法独立进行审查并办理相关手续。 3、符合备案办法第十六条、十七条规定情形的,此备案确认书自动失效。 4、此备案确认书自出具之日起两年内有效(若项目在有效期内已开工建设,备案确认书在两年后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经备案机关同意可延长一年 5、此备案确认书必须打印制作,不得人工填写,不得涂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