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竹竿河液化气站项目备案确认书
添加时间:2016-04-22 10:21:25 来源:
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
项目编号:豫信罗山能源[2016]01830 | |
企业名称:罗山县竹竿河液化气站 | |
经核查,你单位申请备案的罗山县竹竿河液化气站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第一类 鼓励类第七项第三小项,准予备案。备案内容如下: | |
一、建设地点:罗山县竹竿镇 | |
二、建设主要内容:新建居民瓶装液化气站,占地面积7.5亩,投资500万元,可储存120吨石油液化气罐、液化气烃泵2台、报警检测系统、消防设施一套及相关配套厂房、钢瓶等。 | |
三、建设起止年限:2016年03月 至 2018年03月 | |
四、 总 投 资:500万元 ,其中: 企业自筹500万元, 国内银行贷款0万元, 其它资金0万元。 | |
备案机关盖章 2016年02月01日 |
|
备注: | 1、企业持本备案确认书办理土地、规划、环评、能评、施工许可(开工报告)等项目开工前依法依规所需的全部手续。 2、备案内容系企业自行填写,备案机关仅对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进行了审查,对其他内容应由相关机关依法独立进行审查并办理相关手续。 3、符合备案办法第十六条、十七条规定情形的,此备案确认书自动失效。 4、此备案确认书自出具之日起两年内有效(若项目在有效期内已开工建设,备案确认书在两年后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经备案机关同意可延长一年 5、此备案确认书必须打印制作,不得人工填写,不得涂改。 |
上一篇:罗山县其普燃气有限公司定远乡民用充装站项目备案确认书
下一篇:罗山县老游燃料有限公司年分装醇基燃料60吨项目备案确认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