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美花园项目备案确认书
添加时间:2016-04-22 09:47:28 来源:
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
项目编号:豫信罗山房地[2016]05476 | |
企业名称:信阳华银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经核查,你单位申请备案的灵美花园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及《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2014年修订)》(豫发改投资 [2014] 1339号)文件规定,准予备案。备案内容如下: | |
一、建设地点:罗山县灵山南路东侧 | |
二、建设主要内容:项目占地面积63.23亩,总建筑面积92737平方米,其中商业面积11128平方米,住宅面积81609平方米,拟建9栋住宅楼,其中5栋18层,4栋9层,商业门面房为2层。该项目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等指标以规划部门批准为准。 | |
三、建设起止年限:2016年06月 至 2017年12月 | |
四、 总 投 资:19900万元 ,其中: 企业自筹19900万元, 国内银行贷款0万元, 其它资金0万元。 | |
备案机关盖章 2016年04月06日 |
|
备注: | 1、企业持本备案确认书办理土地、规划、环评、能评、施工许可(开工报告)等项目开工前依法依规所需的全部手续。 2、备案内容系企业自行填写,备案机关仅对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进行了审查,对其他内容应由相关机关依法独立进行审查并办理相关手续。 3、符合备案办法第十六条、十七条规定情形的,此备案确认书自动失效。 4、此备案确认书自出具之日起两年内有效(若项目在有效期内已开工建设,备案确认书在两年后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经备案机关同意可延长一年 5、此备案确认书必须打印制作,不得人工填写,不得涂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