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信阳市建筑学会 变更法定代表人及住所的批复
添加时间:2016-05-17 09:49:12 来源: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信民文〔2016〕16号 |
项目名称 | 批复 |
审批类别 | 许可 |
许可内容 | 信阳市建筑学会: 你们申请“信阳市建筑学会变更法定代表人及住所”的报告收悉。经审查,同意变更法定代表人及住所。学会法定代表人由徐新红同志变更为刘涛同志;学会住所由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变更为信阳市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办公楼。 学会变更法定代表人及住所后,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时参加年度检查,接受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的依法监督和管理。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组织机构代码 | |
工商登记码 | |
税务登记号 | |
居民身份证号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16-01-22 |
许可截止期 | 0000-00-00 |
许可机关 | |
当前状态 | |
地方编码 |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0000-00-00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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