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水行许字[2017]4号 关于对信阳市浉河(0—1+235)治理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审批
添加时间:2017-03-07 10:03:05 来源: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信水行许字[2017]4号 |
项目名称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 |
审批类别 | 普通 |
许可内容 | 本机关于2017年3月3日受理你局关于信阳市浉河(0—1+235)治理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基本满足水土保持要求,工程质量总体合格,同意通过竣工验收,现已批复。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信阳市浉河1+235以上段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组织机构代码 | |
工商登记码 | |
税务登记号 | |
居民身份证号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杨杰 |
许可决定日期 | 2017-03-06 |
许可截止期 | 0000-00-00 |
许可机关 | 信阳市水利局 |
当前状态 | 正常(空白) |
地方编码 | 411500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2017-03-07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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