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水行许字[2016]9号 关于对商城县小沙河、灌河、春河治理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审批
添加时间:2016-08-23 13:50:44 来源: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信水行许字[2016]9号 |
项目名称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 |
审批类别 | 普通 |
许可内容 | 商城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本机关于2016年8月19日受理你局关于商城县小沙河(14+750-27+500段)、灌河(13+500—18+750段)、春河(11+500—17+500段)治理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基本满足水土保持要求,工程质量总体合格,同意通过竣工验收,现已批复。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商城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组织机构代码 | 07942583-6 |
工商登记码 | |
税务登记号 | |
居民身份证号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赵大新 |
许可决定日期 | 2016-08-23 |
许可截止期 | 2019-08-22 |
许可机关 | 信阳市水利局 |
当前状态 | 正常(空白) |
地方编码 | 411500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2016-08-23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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