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分公司20t/h燃气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添加时间:2017-11-16 16:53:57 来源: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信环审[2017]72号 |
项目名称 |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分公司20t/h燃气 建设项目 |
审批类别 | 普通 |
许可内容 | 项目性质属新建。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分公司位于信阳高新区工一路与工十四路交叉口的东北侧,是2011年由原浉河区湖东办事处厂址异地扩建(信环审〔2011〕99号、信环审〔2014〕103号)和异地迁建及废水处理工程变更(信环审〔2015〕72号)形成现状规模。本项目是在现有燃煤锅炉房位置新建5台4t/h燃气锅炉,新建燃气锅炉主要为现有燃煤锅炉故障检修、大气重污染天气应急停用期间的备用。项目依托现有公用工程、污水处理工程、给排水系统和办公设施,不新增建设用地和厂房及劳动定员。 项目外排污染物需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营运期项目利用现有的软水制备装置进行软水制取,锅炉软水制备过程会产生清下水,清下水通过厂区的总排水口排放;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 (2)废气:施工期严格按照《河南省治理扬尘污染攻坚战实施方案(2016-2017年)》和《信阳市2017年度蓝天工程实施方案》对建筑施工扬尘的要求,确保实现“六个百分之百”和“两禁止”要求。项目营运期燃气锅炉废气由一根15m烟囱排放,SO2、NOX、烟尘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对水泵、风机等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场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分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500X14402078M |
组织机构代码 | |
工商登记码 | |
税务登记号 | |
居民身份证号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17-10-23 |
许可截止期 | 0000-00-00 |
许可机关 | 信阳市环境保护局 |
当前状态 | 正常(空白) |
地方编码 | 411500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2017-10-27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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