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河南荣山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聚合物保温砂浆及配套砂浆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添加时间:2017-09-07 09:25:42 来源: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信环审[2017]45号 |
项目名称 | 河南荣山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聚合物保温砂浆及配套砂浆改扩建项目 |
审批类别 | 普通 |
许可内容 | 项目属于改扩建。河南荣山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位于信阳市上天梯五矿路和矿业大道交叉口西侧220m路南。现有工程为河南荣山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聚合物保温砂浆及配套保温砂浆。改扩建项目:扩建珍珠岩制砂生产线1条,年产珍珠砂2万吨,珍珠岩制砂采用珍珠岩半湿法制砂工艺;改造玻化微珠生产线1条,并扩建1条,年产玻化微珠1.87万吨;扩建珍珠岩无机保温板生产线4条,年产无机保温板10万m3。对原有玻化微珠生产线的进行烘干炉的改造,即拆除煤气发生炉、改为天然气炉。扩项目中珍珠岩制砂生产线已建成,已按照新环评法办理违法处罚手续。 项目外排污染物需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营运期无生产工艺废水、不新增生活污水;现有工程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浉河。 (2)废气:强化施工工地扬尘治理,施工工地必须做到“六个百分之百”和“两禁止”。营运期做好生产设施的密封,杜绝粉尘跑冒和无组织排放;珍珠岩矿砂制备粗破、细破及筛分等工段粉尘采取“集尘罩+旋风+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玻化微珠生产线中预热炉、包装等工段废气经集尘罩收集后由引风管至料仓出口处,经“旋风+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粉尘、SO2、NOX等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15)表1标准限值要求;保温板生产搅拌粉尘经集尘罩+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浓度及排放速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3)噪声:对破碎机、筛分机、膨胀炉、搅拌机、挤压成型机、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罩隔声、设专门操作室、厂房屏蔽等降噪措施,确保场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合理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珍珠岩矿砂生产线产生的粉尘作为产品,包装外售;玻化微珠生产线产生的熔结渣、除尘灰等作为保温砂浆的添加剂;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河南荣山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500667210807L |
组织机构代码 | |
工商登记码 | |
税务登记号 | |
居民身份证号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17-06-27 |
许可截止期 | 0000-00-00 |
许可机关 | 信阳市环境保护局 |
当前状态 | 正常(空白) |
地方编码 | 411500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2017-06-30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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