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河南建成兴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年回收5万吨铅酸蓄电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添加时间:2017-05-17 09:19:16 来源: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信环审〔2017〕39号 |
项目名称 | 河南建成兴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年回收5万吨铅酸蓄电池项目 |
审批类别 | 普通 |
许可内容 | 项目性质属新建,项目选址于信阳市平桥区街道办事处十八里村,租用停产多年、闲置饲料加工厂现有厂房并加以改造后实施本次项目,租用厂房面积700m2,其中改造仓库470m2,预留面积230m2,年回收废旧铅酸蓄电池5万吨。主要由主体工程(废酸蓄电池贮存区、设备停放区和其他工作区域)、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组成。本项目主要针对信阳市主城区及周边市(县)4S店、汽修厂、蓄电池批发代理商、电动车维修店等产废单位产生的废铅酸蓄电池进行收集后贮存。贮存工艺:本项目对回收运送至厂区的废旧铅酸蓄电池进行分类堆放、贮存;项目不涉及废旧蓄电池收集、外运和拆解,即建设单位委托具备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运输公司承担废铅酸蓄电池的收运任务,由废电池专用运输车送至有废铅酸蓄电池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项目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营运期仓库内拖布清洗废水、酸雾净化塔排水经中和沉淀池预处理、初期雨水经沉淀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后接管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厂区的化粪池预处理,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和化粪池预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由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在仓库中的贮存区间设置一套废气收集及处理系统,采用负压收集、碱液喷淋吸收处理方式收集和处理意外泄露的硫酸雾废气,处理后气体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硫酸雾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项目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禁止建设集中居住区、医院、学校等敏感区。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风机选取低噪设备、进厂区内车速限制在5km/h以内,声环境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功能区要求。 4、固体废物: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铅酸蓄电池泄露后电解液及处理废物、沉淀渣、职工防护用品以及职工生活垃圾。废铅酸蓄电池泄露后的电解液及处理废物,中和沉淀池、酸雾净化塔沉淀渣,职工废防护用品等均为危险废物,收集后交有危险固体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铅酸蓄电池贮存仓库、中和沉淀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等为重点污染防治区,采取防渗、防腐措施,重点防渗区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进行防渗设计;酸雾净化塔配套建设的各储槽/池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并加强管理,避免泄漏渗漏;项目装卸过程必须在暂存仓库内进行,严禁在仓库外装卸。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河南建成兴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503MA3XEF3250 |
组织机构代码 | |
工商登记码 | |
税务登记号 | |
居民身份证号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17-05-10 |
许可截止期 | 0000-00-00 |
许可机关 | 信阳市环境保护局 |
当前状态 | 正常(空白) |
地方编码 | 411500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2017-05-17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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