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新县健康谷区域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添加时间:2017-05-03 09:18:13 来源: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信环审〔2017〕30号 |
项目名称 | 新县健康谷区域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审批类别 | 普通 |
许可内容 | 主要建设新县健康谷区域路网工程22.2km,其中城市主干道7km(道路红线宽度30m、双向四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次干道9.4km(道路红线宽度20m、双向二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支路5.8km(单车道);同步配套供排水及污水管网18.8km,其供水管网7.624km,雨水8.867km,污水管网2.309km;新建三道河旅游观光大桥0.2km;河道景观综合治理8.7km(护岸工程、对两岸进行护坡、对坡脚进行防护)。项目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建筑材料堆放远离河流,距河岸100m范围内严禁设立料场、废弃物堆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渗油土壤、浸油废料进行收集、密封、打包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收集后用于农肥;桥梁施工时设钻渣沉淀池。营运期设置桥面径流水收集系统及事故池。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所需沥青、混凝土均购买成品,不在沿线设置灰土拌和站、混凝土搅拌站和沥青混凝土搅拌站;施工现场设置全封闭围挡措施、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产生的土堆、物料堆采取遮盖、洒水、喷洒覆盖剂等;渣土和粉状物料运输全部密闭;施工工地主要扬尘产生点实行施工全过程监控。确保无组织排放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营运期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带的建设和管理;清运车辆安装卫星定位监控终端,实行密闭管理,严控沿途抛洒。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段,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实体围档;严格执行施工监理制度;在敏感点较为集中区域设置临时隔声屏障,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噪声排放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营运期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采取设置限速、禁鸣等警示牌;临街住户安装双层玻璃和隔声门窗,减轻交通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声环境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功能区要求。 4、固体废物:施工期土石方纵向调配、不设置永久取弃土场;施工期建筑垃圾、渣土、生活垃圾收集后及时清运。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新县红城商务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523MA3X6YUH8E |
组织机构代码 | |
工商登记码 | |
税务登记号 | |
居民身份证号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17-04-06 |
许可截止期 | 0000-00-00 |
许可机关 | 信阳市环境保护局 |
当前状态 | 正常(空白) |
地方编码 | 411500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2017-05-03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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