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信阳天一木业有限公司红木无缝家具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添加时间:2017-05-03 08:37:45 来源: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信环审〔2017〕22号 |
项目名称 | 信阳天一木业有限公司红木无缝家具生产项目 |
审批类别 | 普通 |
许可内容 | 本项目性质属于新建,项目位于信阳市家居小镇公园大道与新十八大街西北角,天一产业园B区7号生产间。项目总占地面积13334平方米(约20亩),总建筑面积为12000m2,主体工程主要是生产车间,公用工程包括供水、供电、排水等。项目租赁天一美家B区7#生产厂房, 7#生产厂房共四层,一层、四层为生产加工区,其中一层设置机加工、组装、刻磨及包装工序,二层、三层为展厅,一层配有材料区,四层配有办公区域;员工餐饮、住宿依托天一美家B区1#宿舍楼及餐厅。项目外排污染物需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营运期,过渡期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信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园区污水管网进入信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废气:营运期废气,裁料、机加工、雕作等工序产生的粉尘采用“集气罩+中央集尘管道+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工艺处理后粉尘由20m高排气筒排放;注蜡挥发性有机废气随抽真空废气采用管道负压抽出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外排。 (3)噪声:营运期,对砂光机、锯床、铣床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厂房封闭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标准。 (4)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合理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各种固废应妥善处置。一般固体废物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清单进行控制;危险废物临时储存按《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清单进行控制,不得随意弃置。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信阳天一木业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500395327250N |
组织机构代码 | |
工商登记码 | |
税务登记号 | |
居民身份证号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17-02-23 |
许可截止期 | 0000-00-00 |
许可机关 | 信阳市环境保护局 |
当前状态 | 正常(空白) |
地方编码 | 411500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2017-05-03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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