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信阳绿源环保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年收集存储、销售废矿物油(HW08)2000吨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添加时间:2017-05-02 16:08:57 来源: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信环审〔2017〕12号 |
项目名称 | 信阳绿源环保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年收集存储、销售废矿物油(HW08)2000吨项目 |
审批类别 | 普通 |
许可内容 | 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项目租赁信阳市宏源供水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建设,位于信阳市平桥产业集聚区滨河路与城东路交叉口东北角。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080m2,厂房内部分为办公区、生产区两部分,生产规模:年收集存储、销售废矿物油(HW08)2000吨,最大储存量72吨;主要设备:油桶100个,30吨卧式油灌3个,自吸泵3台,厢式货车一辆。项目外排污染物需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营运期,过渡期生活污水经生产车间西侧旱厕收集后由吸粪车抽走肥田;污水管网接通后进入信阳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废气:主要为储油罐产生的大小呼吸产生的无组织废气;大呼吸废气采用双管式物料输送,小呼吸废气采取提高储罐充装率、储罐采用浅色漆等措施。项目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50米卫生防护距离不得规划建设学校、医院、居民点等。 (3)噪声:对自吸泵采取厂房隔声、运输车辆采取减速慢行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合理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处理,罐底油污泥和报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由有资质的单位集中清运处理;含油干布、棉纱及碎木屑与生活垃圾一并处理。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建设。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信阳绿源环保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521MA3X63MN1U |
组织机构代码 | |
工商登记码 | |
税务登记号 | |
居民身份证号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17-01-20 |
许可截止期 | 0000-00-00 |
许可机关 | 信阳市环境保护局 |
当前状态 | 正常(空白) |
地方编码 | 411500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2017-05-02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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