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商禹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水利机械设备配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添加时间:2016-12-13 08:00:00 来源: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信环审〔2015〕118号 |
项目名称 | 关于河南商禹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水利机械设备配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审批类别 | 普通 |
许可内容 | 项目属于新建,位于商城县产业集聚区双园路北侧。总占地面积约26737m2,主要建设内容:生产车间、仓库、办公楼、宿舍楼、食堂等,生产能力为金属结构3000吨/年、清污、过滤设备150台套/年、启闭设备100台套/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施工粉尘、噪声、振动、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不利影响。 (二)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刷漆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收集率≥95%),采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通过不低于20米高排气筒排放;焊接工段产生的废气采取可移动焊接净化器收集处理后外排。 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学校、医院、居住区等环境敏感点。 (2)废水:厂区内排水采取“雨污分流”系统;项目无生产工艺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产业集聚区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项目区域地下水保护工作。 (3)噪声:针对泵、风机、冲床等高噪声设备采取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合理处置。项目单位采取厂家回收、外售等措施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氧化铁渣、边角料、金属废屑等一般固体废物进行处置,厂区内临时堆场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建设;针对废乳化油、废漆渣、废润滑油及其包装物,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临时贮存场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建设。 (三)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制定污染事故应急防范预案,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四)在工程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建立与公众的交流平台,加强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的合理环境诉求。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河南商禹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524317537762U |
组织机构代码 | |
工商登记码 | |
税务登记号 | |
居民身份证号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15-11-16 |
许可截止期 | 0000-00-00 |
许可机关 | 信阳市环境保护局 |
当前状态 | 0 |
地方编码 | 411500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2016-12-13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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