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湖春天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添加时间:2016-12-13 08:00:00 来源: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信环审〔2015〕60号 |
项目名称 | 关于龙湖春天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审批类别 | 普通 |
许可内容 | 项目位于息县息寨路与谯楼街东段交叉口西北角。项目总占地面积38375m2,总建筑面积155977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4720m2,包括住宅、商业、酒店(项目区域内原有设施)、老年活动中心、物业管理等;地下建筑面积21256m2,包括地下车库、储藏室、配套用房等。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水土流失,施工粉尘、噪声、振动、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不利影响。 (二)加强小区内配套公辅设施污染防治工作。采取合理规划、卫生防护等措施防治泵房、配电设施、公厕、垃圾收集点,地下车库、油烟废气集中排放口等设施运行对周围敏感点造成不利影响。 (三)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息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四)加强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工作。采取对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合理处置等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及时清运,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在工程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建立与公众的交流平台,加强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的合理环境诉求。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息县华逸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组织机构代码 | |
工商登记码 | 411528110012792 |
税务登记号 | |
居民身份证号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姜伟 |
许可决定日期 | 2015-05-25 |
许可截止期 | 0000-00-00 |
许可机关 | 信阳市环境保护局 |
当前状态 | 0 |
地方编码 | 411500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2016-12-13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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