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息县众鑫时代广场(三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添加时间:2016-12-13 08:00:00 来源: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信环审〔2015〕43号 |
项目名称 | 关于息县众鑫时代广场(三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审批类别 | 普通 |
许可内容 | 项目位于息县县城罗淮路南侧、五一路西侧、北环路两侧区域,总用地面积78990m2,总建筑面积280015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09018m2,幼儿园建设面积2200m2,商业建筑面积32497m2,地下建筑面积38500m2,配套建设有供水、供电、绿化、垃圾中转站等。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水土流失,施工粉尘、噪声、振动、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敏感点的不利影响。 (二)加强小区配套公辅设施污染防治。针对泵房、配电设施、公厕、垃圾收集点,地下车库、油烟废气集中排放口等配套公辅设施,采取合理布局、绿化等综合有效的措施,防止设施运行对周围敏感点造成不利影响。 (三)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系统,生活污水经配套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息县污水处理厂。鉴于项目厂址紧临水厂,建设过程中须加强保护饮用水源保护工作,项目布局须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四)加强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工作。采取对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合理处置等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及时清运,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在工程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建立与公众的交流平台,加强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的合理环境诉求。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息县众鑫置业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5285651412734 |
组织机构代码 | |
工商登记码 | |
税务登记号 | |
居民身份证号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潘道荣 |
许可决定日期 | 2015-03-31 |
许可截止期 | 0000-00-00 |
许可机关 | 信阳市环境保护局 |
当前状态 | 0 |
地方编码 | 411500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2016-12-13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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