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添加时间:2016-11-13 08:00:00 来源: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信环审〔2014〕87号 |
项目名称 | 关于信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审批类别 | 普通 |
许可内容 | 本项目属于新建,位于信阳市平桥区洋河镇二十里河西侧(京广高铁线东侧、S224省道西侧),全厂总占地面积159.69亩,其中本工程占地96.37亩,预留用地63.32亩。建设规模为5.0万m3/d,配套输水管网38.36km,采用“改良型A2/O+深度处理”工艺,出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洋河。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采取加强管理、合理布局、绿化、卫生防护等措施减少恶臭气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恶臭污染物厂界浓度须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二级标准要求。 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学校、医院、居住区等环境敏感点。 (2)废水:压滤、冲洗废水和办公生活污水等进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尾水须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 (3)噪声:针对泵、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选取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泥经脱水处理后送至信阳市污泥处理厂进行处置。厂区内固体废物临时堆场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规定建设。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组织机构代码 | |
工商登记码 | 411500100009146 |
税务登记号 | |
居民身份证号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14-11-07 |
许可截止期 | 0000-00-00 |
许可机关 | 信阳市环境保护局 |
当前状态 | 0 |
地方编码 | 411500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2016-11-13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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