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县香山湖风景区大别山露营公园红线外给水和污水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添加时间:2016-12-12 08:00:00 来源: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信环审〔2016〕60号 |
项目名称 | 关于新县香山湖风景区大别山露营公园红线外给水和污水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审批类别 | 普通 |
许可内容 | 项目属于新建,位于新县城区东南,主要服务范围为新县大别山露营公园,主要建设内容:新建给水管道1.31公里,污水管道4.178公里(穿越大广高速1处)。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粉尘、噪声、振动、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减少项目实施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二)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建立与公众的交流平台,加强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的合理环境诉求。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新县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组织机构代码 | 空 |
工商登记码 | |
税务登记号 | |
居民身份证号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16-07-07 |
许可截止期 | 0000-00-00 |
许可机关 | 信阳市环境保护局 |
当前状态 | 0 |
地方编码 | 411500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2016-12-12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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