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全监管局扎实做好岁末年初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
添加时间:2016-02-15 14:09:03 来源:市安监局
市安全监管局采取多项措施,扎实做好全市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了岁末年初全市经济社会大局平稳。
一、制定文件,要求明确。结合实际,制定下发《关于做好全市非煤矿山岁末年初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信安监管〔2016〕2 号)文件,要求各有关县区、部门、企业深刻吸取外地非煤矿山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教训,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要求,牢记“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理念,不断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推动非煤矿山企业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二、对症下药,狠抓落实。一是持续开展专家会诊检查以及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对8家重点矿山企业组织专家开展复诊工作。结合专家会诊检查工作,督促企业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落实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确保排查出的49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二是督促停产、停建矿山履行好停产、停建,复产、复建手续,切实加强对停产矿山安全管理,确保了辖区内非煤矿山停产期间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应急防范措施落实到位。三是强力推进非煤矿山企业风险分级监管工作。从非煤矿山企业固有风险、设备设施、安全管理、人员素质和安全业绩5个方面入手,采取专家评估、综合研判、一票否决、风险公告的步骤,评判企业风险等级,并对不同风险级别的企业在执法检查频次、执法检查内容等方面体现差异化,确保全市重大风险非煤矿山企业得到了有效的管控。四是加快整合非煤矿山应急救援力量,建立高效应急救援队伍。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细化非煤矿山各项应急处置方案,确保及时响应、科学应对、有效处置非煤矿山各类突发事故。
三、上下联动,重拳出击。一是市、县(区)联动,联合开展执法行动,坚决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在联合执法行动中,下达执法文书6份,二是约谈有非法生产迹象2家的企业法人和南湾湖周边露天采石企业6家企业法人。同时,加大对上述企业执法检查的力度和频次,从严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发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坚决予以关停。三是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诚信“红黑榜”建设。对有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的企业和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一律列入黑名单。(监管一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