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诚信潍坊品牌 助力新旧动能转换
添加时间:2017-08-30 10:45:54 来源:信用中国
山东省潍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邹庆忠
信用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基础,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涵。自获批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以来,潍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以政务诚信推进示范引领,以平台搭建支撑信用建设,建立信用联动惩戒机制,力争让诚信成为潍坊的靓丽名片,为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建设富裕文明新潍坊提供强力支撑。
一、建设诚信潍坊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诚信是人类文明的共同基础,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和不懈追求,也是立身之本、齐家之要、兴业之基。作为世界风筝都,潍坊是经济大市、人口大市,正处于工业化转型期、城市化加速期、市场化完善期、国际化提升期。夯实诚信基础,建设诚信潍坊,对全市更好地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全省率先实现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全面提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建设诚信潍坊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党的十八大提出24个字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信”是12个主题之一,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标准,也是重要的道德基础。社会的文明进步,第一位的是诚信。现代社会,不仅要物质丰裕,更要诚信有序。建设诚信潍坊,可以有效解决社会转型期的诚信缺失,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进而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更高层次新发展筑牢思想道德基础,汇聚强大正能量。
建设诚信潍坊是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工程。市场经济不仅是法治经济,更是信用经济。健全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将有效缓解市场交易中信息不对称矛盾,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潍坊已跻身“GDP5000亿俱乐部”,开放发展的程度将越来越高,对外交流合作将更加频繁紧密,更需要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营造更加优良的信用环境和营商环境,打造信用高地,为新一轮的竞争发展打牢基础、提供保障。
建设诚信潍坊是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的有效手段。社会发展必然走向信用社会,社会治理必然要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治理机制。目前,中央正在加快构建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监管制度,提高社会公共管理的透明度和有效性。我市在政务公开、财政透明度、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前列,但仍然需要我们加快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诚信潍坊。
建设诚信潍坊是打造“四个城市”的重要抓手。今年党代会,潍坊提出打造“四个城市”,分别是产业强市、活力城市、文化名市、品质城市。城市品牌涵盖多个方面,诚信作为城市“软实力”,既是打造“四个城市”的核心内容之一,又是重要保障和力量源泉。
二、信用体系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在2016年全国259个地级市综合信用指数排名中,我市位居第5位,信用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城市诚信基因不断放大。
(一)建成“一网三库一平台”。学习借鉴杭州、上海等地先进经验,建设我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目前“信用潍坊”网站,法人、非企业法人、自然人3个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基本建成,归集42个部门共3000余万条信用信息数据,纳入了全市65万企业、955户社会组织、400万自然人的基本信息,初步实现部门、单位间信用信息的互联共享,并实现与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接和数据自动传输,保障了信用信息有序归集和共享应用。在市公共行政服务大厅设置自助查询机和信用查询窗口,自然人可通过读取二代身份证查询本人信用信息,企业可通过窗口登陆“信用潍坊”网站、“信用潍坊”app以及“潍V”公共服务平台直接查询企业法人信用信息。
(二)推行信用记录应用。制定出台《关于在行政管理中探索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意见》,要求在财政资金扶持、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招投标过程中,必须查询市场主体信用记录或要求其提供信用报告,优先选择信用状况较好的市场主体。发改、财政、住建等相关部门使用信用记录和报告13000余份。
(三)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制定出台《潍坊市关于建立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意见》,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开发了潍坊市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系统。对法院执行、安全生产、工商管理、税收征缴、环境保护、金融贷款、食品药品安全等七个领域的严重失信行为,从获得生产要素、生产经营行为、行业准入、任职资格等九个方面实行限制。截至今年4月底,全市对5003个单位和自然人纳入联合惩戒名单,共实施联合惩戒法人1105次,自然人13993人次。
(四)构建政策法规体系。充分发挥规划和计划的引领作用,围绕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四大领域,制定出台《潍坊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潍坊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工作计划》和2017年度重点工作计划等12个文件,明确了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阶段任务、基本路径和责任分工。建立“双公示”、信用“红黑”名单等一系列制度。
(五)推进行业信用监管。编办、人社、住建、食药、安监、税务、海关等12个部门在行政管理中采用了信用分类监管,定期公布本行业市场主体信用,将信用分类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分别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对信用等级优良的企业予以政策激励,对信用等级差的企业则予以相应惩戒并发出预警警示。
(六)形成工作推进机制。我市获批创建全国社会信用示范城市后,时任市委书记专门作出了“意义重大、责任重大”的批示。我市先后召开了市委常委会、深改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2016年11月26日,全市召开诚信潍坊建设动员电视会议,市委常委全部出席会议,市县乡村四级组织收看会议,掀起了诚信建设的高潮。建立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40个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分管市长每月召开调度会议,相关成员单位每周召开碰头会。建立信用体系建设调度机制、通报机制、考核机制、宣传机制等6项工作机制,并将诚信示范城市创建成效纳入县市区科学发展考核。
三、构筑健全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
根据国家、省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按照示范城市创建的任务目标,下步工作主要构建“五大体系”。
(一)构建安全可靠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体系。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是全市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和共享的枢纽。一是加快平台联通。我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包括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各县市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各县市区、市直部门单位参照市级信用平台的数据标准、技术参数、交换接口等,启动区域、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确保2017年底前实现与市级信用平台互联互通、实时报送信用信息。二是强化信息归集。积极与有关征信机构、商业银行、大数据企业等签署共享协议,广泛征集信用数据,完善企业法人、自然人、非企业法人机构信用基础数据库。同时,严格执行信息征集、归集、共享、查询和使用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信用信息安全风险评估、信用信息系统安全认证等工作,保护企业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不受侵犯,切实筑牢信用信息的安全“防火墙”。三是加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全覆盖。新发放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要全面及时准确地推送到“信用潍坊”“信用山东”“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示。相关登记管理部门,将改革前的存量代码全部转换为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并在旧码和新码之间建立映射关系,确保年底前完成。
(二)构建方便快捷的查询使用体系。政务领域,将查询使用市级信用平台嵌入日常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各领域、各环节,将行政相对人的信用状况作为行政管理的重要依据和参考。商业领域,继续加强与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合作,推进公共信用信息与商业信用信息、互联网+信用的深度融合。鼓励信用服务机构在授权范围内查询使用市级信用平台的数据资源,面向社会独立提供信用等级评价、信用报告等信用产品。支持将信用报告、信用等级评价等信用产品引入公共自行车租赁、打车出行、酒店住宿、二手车交易等商业场景,促进形成社会化的公共信用应用机制。社会领域,鼓励有关单位在图书借阅、医院预约挂号、签证办理、水电煤气缴费等便民服务领域查询使用市级信用平台,向信用良好的对象提供“绿色通道”等优先服务。要推动商务合作、征婚交友等社交领域查询使用市级信用平台,提高社会信任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构建系统完善的政策法规和制度体系。一是制定《潍坊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将公共信用信息的征集、共享、披露、使用等环节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有关部门要按照立法程序,加快推进步伐。二是明确公共信用信息“三个清单”。抓紧出台《潍坊市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17版)》,尽快编制公共信用信息的行为清单和应用清单,建立从数据入口到数据出口的全过程清单制度。三是完善市级信用平台业务管理制度。包括公共信用信息查询使用管理办法、政府用户管理办法、信用服务机构用户管理办法、公共信用信息异议处理办法、“信用潍坊”网站管理办法等系列业务管理制度等,形成系统的管理制度。四是加快行业信用体系规章制度建设。在统一协调指导下,各部门各单位结合行业、部门实际,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或规范性文件,尽快形成系统完善的政策法规和制度体系。
(四)构建协同联动的失信惩戒体系。一是建立守信激励机制。制定出台《潍坊市关于建立守信联合激励机制的办法》,综合运用行政性、司法性、行业性、市场性和社会性手段,建立健全守信“红名单”制度,对守信者在金融服务、市场准入、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审批和补贴补助等领域依法提供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绿色通道”和重点支持等激励政策。二是加大联合惩戒力度。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进一步扩大失信惩戒领域,由目前的七大领域,逐步拓展到交通运输、征地拆迁、财政性资金使用等领域。定期通报奖惩情况,曝光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逐步形成使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联动奖惩体系。集中研究解决联合惩戒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联合惩戒系统,适时与行政审批系统对接,探索联合惩戒系统在互联网布置运行。
(五)构建灵活高效的社会信用服务体系。坚持供需结合、双向发力,推动信用服务市场健康发展。一方面,培育扩大信用服务需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在市场准入、政府采购、建设项目招投标、财政补助资金管理、保障房分配等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中,要带头使用信用产品和服务,创造信用服务需求。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在信贷审批、证券发行、信贷担保、信用卡发放等方面,主动使用外部信用评级等信用产品和服务;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在销售消费、合同签订、项目承包、投资合作、企业高管招聘等市场交易中,主动查询信用信息或要求提供信用报告。另一方面,优化信用服务供给。大力培育发展各类信用服务机构,逐步建立起公共信用服务机构和社会信用服务机构互为补充、信用信息基础服务与增值服务相辅相成的多层次、全方位的信用服务组织体系。完善现代信用服务产业链,涵盖信用征集、信用调查、信用评级、信用管理与咨询、信用担保、信用保险以及保理等各方面,为社会提供专业化、全方位、多层次、高质量的信用产品和服务。鼓励引导信用服务业机构集聚发展,积极引入信用服务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支持各类中介机构强化业务协同、资源整合,发展壮大信用服务业规模。
云城新发轫,万里更可期。完善信用体系、建设诚信潍坊任重而道远,我们将以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为契机,在全市努力打造重诚信、讲诚信、有诚信的地域形象和城市品牌,让诚信成为潍坊的城市品牌,开辟信用建设的“潍坊模式”,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作者简介:
邹庆忠,男,汉族,1965年6月出生,山东高唐人,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现任潍坊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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