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巨世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添加时间:2016-03-02 08:50:07 来源:
被执行人姓名/名称: | 河南巨世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
性别: | |
年龄: | |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 | 695961552 |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 金瑞章 |
执行法院: | 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浙嘉民终字第00080号 |
立案时间: | 2015年05月15日 |
案号: | (2015)嘉桐执民字第0117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嘉兴桐乡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要求被执行人一返还垫资款2000万元;垫资款利息2893917元(以200万元为基数,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自2012年12月15日计算至2015年4月10日,计847天);要求被执行人二对以上两项承担连带责任;要求被执行人支付律师费150000元;要求两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93333元(以200万元为基数,按银行贷款利率利息,暂自2015年5月1日计算至2015年5月15日,要求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要求被执行人支付诉讼费165855元;本案执行费用由两被执行人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已履行: | |
未履行: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发布时间: | 2015年08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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