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四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添加时间:2016-03-02 08:41:14 来源:
被执行人姓名/名称: | 信阳市四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性别: | |
年龄: | |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 | 776512484 |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 马开永 |
执行法院: | 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信中法民初字第83号 |
立案时间: | 2015年05月27日 |
案号: | (2015)信中法执字第0006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信阳中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河南木易奇木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潘登借款330万元及利息,信阳四通机械公司对债务承担连带保证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已履行: | |
未履行: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发布时间: | 2015年09月07日 |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信阳中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下一篇:河南巨世电源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