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5年度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先进单位的决定
添加时间:2016-08-18 10:22:33 来源:信阳市人民政府
信政〔2016〕2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2015年,全市政府系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目标管理为抓手,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知难而进,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实现了我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表彰先进,市政府决定对潢川县政府等25个“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持续求进,为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做出新的贡献。全市政府系统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严格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主动作为,开拓进取,勇于争先,为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先进单位名单
信阳市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3日
附 件
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先进单位名单
一、 县区(3个)
潢川县政府、淮滨县政府、新县政府
二、 管理区、开发区(2个)
潢川开发区管委会、南湾湖风景区管委会
三、 承担经济社会发展职能的市直单位(10个)
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安全监管局、市扶贫办、市地税局、市旅游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
四、 承担服务保障职能的市直单位(10个)
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信阳供电公司、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人防办、市城管执法局、市气象局、农发行信阳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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