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惩机制促进社会信用体系不断完善
添加时间:2014-12-24 10:31:29 来源:
记者从2014年东北地区四省(区)区域信用联系会议上了解到,我区注重政策、法规的顶层设计,使得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政策制度环境不断完善。
为建立健全信用奖惩机制, 2014年自治区政府发布施行了《自治区社会法人失信惩戒办法》。此外,自治区人力和社会保障厅、住建厅、食药局等厅局在推进行业信用建设过程中推出了一批政策和制度。
为推动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自治区政府早在2003年便印发了《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并于2007年颁布了《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规划》,对推进政府信用、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建设做了总体安排。2014年,我区编制完成了《内蒙古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4—2015年行动计划》,并于9月1日由自治区政府印发施行。
为规范和加强征信工作,2006年自治区在信用建设方面颁布了第一部政府规章《自治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2014年9月24日正式发布施行了《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为建立健全信用奖惩机制, 2014年自治区政府发布施行了《自治区社会法人失信惩戒办法》。此外,自治区人力和社会保障厅、住建厅、食药局等厅局在推进行业信用建设过程中推出了一批政策和制度。
为推动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自治区政府早在2003年便印发了《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并于2007年颁布了《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规划》,对推进政府信用、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建设做了总体安排。2014年,我区编制完成了《内蒙古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4—2015年行动计划》,并于9月1日由自治区政府印发施行。
为规范和加强征信工作,2006年自治区在信用建设方面颁布了第一部政府规章《自治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2014年9月24日正式发布施行了《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信息来源:内蒙古日报)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诚信责任将纳入房企信用考核体系
下一篇:让失信“黑名单”成为诚信催化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