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工商联建议:为中小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服务环境
添加时间:2019-03-18 15:50:10 来源:中国发展网
2018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指出,要正确认识我国民营经济发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落实好减轻税费负担、解决融资难融资贵、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和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等六方面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政策举措,为民营中小企业指明了方向,给民营企业吃了定心丸,真正体现了对广大民营企业家的真诚关爱和推动民营中小企业加快发展的坚强决心。
民营经济是典型的环境经济,帮助、扶持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和使命担当。为此,全国工商联建议:
一、加大改革力度,打造公平竞争环境。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杜绝政府插手市场竞争,全面清理不必要的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全面推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模式,放宽企业经营场所、股本比例、经营范围等登记条件,降低门槛。在招投标、用地等方面,对各类所有制企业和大中小企业一视同仁。对民间投资进入资源开发、交通、市政等领域,除另有规定外,一律取消最低资本、股权比例结构等限制。规范市场主体交易行为,推动开展大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资金调查工作,清理以政府、大企业为源头的资金拖欠。落实国家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政府年度采购预算总额30%以上要面向中小企业。
二、加强诚信建设,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完善对政府失信的惩戒和纠错机制,因政府失信导致企业受损的要依法赔偿,不能“新官不理旧账”。完善领导联系企业制度,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重点骨干企业发展台账和统计跟踪体系,对领导联系企业和解决问题情况进行全面记录和反馈跟踪。定期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倾听意见和诉求,协调解决民营企业在政策扶持、营商环境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拓宽投融资渠道,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上市公司发起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机构,引入各类社会资本,提高为民营企业直接融资的能力。引导银行落实国家“三个不低于”政策,即对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小微企业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户数、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研究解决“过桥贷”给企业带来的融资负担。推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鼓励为小型微型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提供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等服务。鼓励民营中小企业充分利用企业贷款周转金,帮助生产经营正常、市场前景好但暂时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解决还贷续贷应急问题。
四、完善公共服务,搭建互联互通平台。发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资源整合和对接作用,畅通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渠道。依托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为大中小企业提供“信易贷”等创新信用产品和服务。鼓励大企业联合科研机构建设协同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向中小企业提供科研基础设施及大型科研仪器,降低中小企业创新成本。鼓励大企业带动中小企业共同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协同创新机制,提高创新转化率。鼓励国有企业探索以子公司等形式设立创新创业平台,促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与创新创业深度融合。
五、约束公权力,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权和自主经营权,严厉打击针对民营企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调查公职人员职务违法和犯罪案件时,涉及民营企业负责人、科研技术骨干和关键岗位人员的,只要认真配合调查,原则上不采取留置等措施。不得阻碍民营企业正常的招投标和采购行为,不得要求企业停工停产或者采取停水停电等措施限制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严厉打击危害企业家生命健康、名誉等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防止和纠正滥用强制措施等侵害企业家人身权利的行为。严厉查处公职人员在服务民营企业时暗箱操作、打折扣、搞变通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行为。严厉打击危害民营企业发展的黑恶势力,坚决查处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
六、强化正确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大力宣传和表彰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认真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民营企业和企业家,通过激励先进、树立典型等方式,在广大中小企业中掀起比学赶超、开拓创业的新热潮,共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每年发布规模较大、贡献突出、成长性好的民营企业名录,对进入目录的企业给予奖励,对首次入选“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的企业要大力宣传并给予奖励。
信用良好的社会组织可享受优先承接政府授权和委托事项;优先获得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优先获得资金资助和政策扶持;优先推荐获得相关表彰和奖励等激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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