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4年度融资性担保机构年审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5-08-28 16:20:51 来源:
豫政金〔2015〕146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金融办,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部门,省直管各担保机构:
为加强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经营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按照《河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年审办法》(豫政金〔2015〕142号)要求,省政府金融办拟于近期组织开展2014年度全省融资性担保机构年审工作。鉴于今年是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职能调整的第一年,开展年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融资性担保机构年审工作是加强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是强化制度建设、促进行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强融资担保行业监督管理、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和规范经营行为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河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认真做好本辖区融资性担保机构的年审工作。
二、严格把关。各地监管部门要一线把关,县(市、区)监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融资性担保公司年审的初审工作;省辖市监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融资性担保公司年审的复核工作。省直管县(市)监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融资性担保公司年审的审查工作。省直管融资性担保公司直接将年审材料报省政府金融办。对年审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核实,并将本辖区年审情况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时限要求。为确保今年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年审工作的有序开展,年审时间暂定为7月10日至9月30日。各地监管部门务于8月20日前完成本辖区的年审复核工作,并将年审结果及相关材料上报省政府金融办。
201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