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法规培训班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5-09-11 09:26:45 来源:市住建局
信建法监〔2015〕12号
各县建设局、局属各执法单位:
根据省建设厅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推动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经研究决定举办全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法规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住房城乡建设相关专业法律法规知识。
二、参训人员
各县建设局分管法制副局长、法制机构负责人、执法机构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共10人;局属执法单位负责人及行政执法人员。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培训一共2天(9月10日、11日),9月10日上午8点40分前报道完毕;培训期间食宿自理。
地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多媒体会议室(羊山新区新十八街与第五大道交叉口)。
四、有关要求
(一)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法规培训工作,要将其作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执法的重要途径,认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
(二)培训班结束前将进行统一考试。未参训人员各单位自行组织培训考试,试卷和成绩统一上报市局法规科。市局对通过培训考试的人员进行登记,并上报省厅。根据省厅通知要求,此次培训考试成绩作为申领或换发《河南省行政执法证》的依据,专业法律法规知识考试不合格者将无法申领执法证。
(三)各县建设主管部门于 9 月 1日前将参训人员名单反馈至市局法规科。
联系人:宋建伟 郑小仿
邮箱:xyjwfg@126.com
电话:0376-7639981
2015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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